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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两税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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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对外资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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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对行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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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决两税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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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
·国务院 1984年9月18日《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财政部 1984年10月1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国务院 1985年4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1985年7月2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国务院 1988年6月2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1988年11月1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施行细则》
·国务院 1993年12月1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1994年2月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外资企业
·国务院 1980年9月10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1980年12月14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国务院 1981年12月13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1982年2月2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3年9月2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
·财政部 1983年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全国人大 1991年4月9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务院 1991年6月3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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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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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决两税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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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 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特点
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现行征收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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